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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慧先商业资讯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小姐 女士 (业务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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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5-88917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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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565796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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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
外商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詹小姐:18565796137(微信同号) QQ:2713928840
一、法律依据
《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419号)、《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商资函〔2012〕919号
二、申报条件
外商投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且来源真实合法。
(2)主出资人应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商业保理公司境外投资者或其关联实体应具有从事保理业务的业绩和经验。
(4)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管人员和与其业 务相适应的合格专业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外商投资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范围:
(1)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
(2)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
(3)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
(4)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1保;
(5)客户资信评估;
(6)相关咨询服务;
(7)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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